9月24日,长城汽车(601633/02333/82333)发布公告,公司关于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5年1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有效期为2025年5月12日到2026年1月25日。
公告指出,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4日,在此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将无法行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2025年中期,长城汽车实现收入923.35亿元,归母净利润63.37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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